[常見問題]
Q.請問有規定數位學習的模式或科技工具嗎?
A.本計畫未規劃數位學習模式或限用科技工具,僅於「二、計畫說明」中指出「本計畫所指數位學習以大規模、對校外開放的線上磨課師為主,並包括遠距教學以及線上線下的混成教學。」
Q.須知裡面提到 "以大規模、對校外開放的線上磨課師為主,並包括遠距教學以及線上線下的混成教學",這是指只能在外部平台開設為磨課師,不能開在學校供學生選修嗎?
A.未限定。
Q.系列課程→有規定是都是同一類別嗎?是否有操作上的規定才能稱為系列課程?
A.定義請參考[徵件須知p.3第七、(二) 2]。
Q.國際交流的合作學校是否可找位於臺灣的外國學校?
A.基於與國外學校奠基合作基礎為考量,應與臺灣境外其他國家的學校交流。
Q.完成聯盟數位教學案例,案例應包括教學活動設計與最終檢討及回饋。最終檢討及回饋指每期計畫期程內應完成學習成效評估後檢討教學活動設計並重新教學1次,以確認該檢討可行。→重新教學,指的是什麼意思?
A.依據相關檢討及回饋修改課程設計後重開課一次。
Q.本期計畫雖包含遠距課程, 但目前看到的績效規範似乎都偏屬MOOCs,請問是否因應不同的發展重點而能自訂不同的聯盟指標?
A.本計畫沒有設定的績效指標,僅針對各單項工作給予最低標準,各聯盟應建立聯盟願景後,依願景規劃工作並設計符合經費規模的績效指標。不論是中心學校或夥伴學校應有充分討論後,設定聯盟整體及各成員的績效指標,才能真正攜手登頂。
Q.有要求每一年或每一期至少要完成多少系列課程嗎?
A.本計畫沒有設定的績效指標,僅針對各單項工作給予最低標準,各聯盟應建立聯盟願景後,依願景規劃工作並設計符合經費規模的績效指標。若要將磨課師落實為學分課程,應有足夠時數及長度,因此主推系列課程。若學校以自籌經費發展單課,並無規範。
Q.系列課程對於新開課程跟使用舊課程是否有一定要求比例? 還是一定都要全部都新拍攝課程?
A.本計畫未設限系列中新舊課程的比例。
Q.系列內的課程是從基礎到精深,那系列之間也要有關聯性嗎?
A.聯盟應依聯盟願景及目標,發展聯盟磨課師的課程地圖,所以應該可以從聯盟願景及目標中看到系列課程間的關聯。
Q.請問國際輸出是指要與國際平台合作嗎?
A.國際輸出的方式很多,各有成本及優缺點,請聯盟盤點現有資源後推動。國際輸出不限單課或系列,請聯盟考量輸出對象國情及數位學習文化後規劃。
Q.新南向國家的課程語言一定要是用英文或當地語言教學?還是可以使用華語但字幕搭配英文或當地語言?
A.新南向課程語言項目,經過多年推動,新南向國家確實以國家官方語言較受青睞,中文的接受度很低,英文的使用度也並非各國皆同,所以規範以國家官方語言及英文為主。
Q.計畫主持人是否必須為學校校長?
A.本案為全校型計畫,且涉及各校間資源分享共用,建議中心學校為副校長以上層級擔任主持人,夥伴學校以副校長或一級行政主管為聯盟計畫協同主持人。
Q.每所學校可參加幾個聯盟?
A.考量中心學校與夥伴學校目標及工作重點不同,一所學校限定參加一聯盟。
Q.請問要如何上傳申請資料?
A.於徵件系統上傳申請計畫書資料,並請在112年12月1日前上傳完成,以最終版本時間為準。如未能及時上傳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不得進行補件或事後抽換。
Q.本計畫執行是否都是全校為單位,而非以學院或幾個系所為單位?
A.本計畫以學校整體推動主,為調配全校資源,不建議由系所或院推動。
Q.計畫書基本資料[聯絡資訊]哪些人是必填?
A.聯盟主持人、聯盟協同主持人、聯盟總聯繫窗口,並且皆需要職章。(註:聯盟計畫主持人=中心學校計畫主持人;聯盟計畫協同主持人=夥伴學校計畫主持人)
Q.請問經費後續是到中心學校統一核銷?或是各校自己編列的經費額度分到各校核銷?
A.經費申請表是否聯盟總整全部項目金額後,分配各校填入各自的經費申請表,再各自送出
經費編列時應聯盟所有成員討論分工作,各校依分工編列經費項目及自籌款比例。最後由中心學校彙整各校的經費申請表(一校一張,中心學校另填一張統籌表),核定後本部會核定各校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