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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程教育方法實驗與建構計畫-New Engineering Education Method Experiment &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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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有關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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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學位學程是否可以提案申請補助?
有鑒於新興科技發展,傳統工程科技領域課程及教學亟需翻新,因此教育部資科司於108年啟動「新工程教育方式實驗與建構計畫」之先導型、實驗型新興科技計畫,希望發展工程科技課程新典範,引領教師思維轉變,培育具備扎實的工程知識及豐富地創新能力的新世代工程人才。 因此本計畫透過公開徵求,以傳統工程科技領域學系為主要考量,希望遴選符合計畫試辦目的之案件,累積教學資源、形成專業領域教師社群,形成示範。 有關學位學程緣起於民國94年,大學法第11條修正通過後賦予大學得以「學位學程」招生,打破系所框架,推動跨校院系所整合。 本學制係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所產生的新學制,課程結構相對新穎、且具備較大調整彈性,以迅速回應產業趨勢培育特色人才。 考量本科技計畫總體經費有限,本次試辦對象將以傳統工程科技領域「學系」為主,學位學程將不納入受理申請或補助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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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每校是否有提案數量的限制?
本計畫屬於實驗型先導計畫,以「機械航空」、「土木水利環工」、「化工」、「材料」、「電機」、「資訊」等工程相關學系為優先考量補助對象(不包含學位學程)。請提案團隊自行認定勾選所屬之領域,提出申請。 以學系名稱含「工程」為原則,若學系名稱不包含「工程」,但確實屬於工程相關學系(判斷基準:學系代碼屬於教育部統計處學門領域代碼06「資訊通訊科技領域」、 07「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之範圍,查詢網址
https://stats.moe.gov.tw/bcode/
)始得提出申請。
有關課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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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必選修」課程是否可視為必修課?
不行。本計劃強調新學習型態的訂定,因此「必修」的定義不能延伸至「必選」,因此必選無法算是必修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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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本計畫所提之主題式課群,是否一定要加入實驗課程才符合計畫強調的「實驗」精神?
不一定要。本計畫所提之新工程教育方法實驗與建構計畫的「實驗」係指新型態的實驗教學方式,而非侷限在實驗課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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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未來規劃開設之必修課程,可否列入課群裡之必修課程數?
可以。請填寫在計畫書格式內,並符合徵件須知「A類計畫系訂課程重整後且納入主題式課群之範圍,應包含現行50%以上系訂必修學分數,並依據各學系每學期之教學目標、循序開發與執行新課群,計畫第三年結束前至少5個主題式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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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主題式課群是否一定要規劃在同一年級或是同一個年度的課程?
本計畫無特定限制,但須以實際工程問題為主題串連課程。各課群之開設順序及時程應妥善規劃,應以108年度入學之部分新生,於全程計畫結束時,能修習完所有課群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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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教師個人之「專題討論」或「研究計畫」是否可以成為串連課程的主題?
本計畫雖無特定限制,但由於本計畫推動初衷,是鼓勵工程相關學系重新檢視教學目標,在確保領域基礎專業與核心知識完整性的前提下,重整學系之課程結構。 個人專題討論或研究計畫之屬性通常是針對特定議題進行深度探究,是否適合形成為貴系整體推動時之主題,請提案團隊自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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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教材發展費用的編列方式?
撰寫教材與執行教學原為教師本職,由於本計畫為鼓勵教師嘗試虛實整合、跨課程主題式教學,現有教學資源有限,參與教師需額外付出時間精力編制新教材,產出成果配合計畫推廣所需並將公開分享,故為實際參與教學之教師爭取編列「教材發展費」(類似主持費的概念),每人每月最高上限5,000元。 本計畫重要任務之一為產出主題式教學所需新型態教材,並於計畫完成後將教材上傳至指定平台、提供他校使用,以達成推廣與擴散的目標,因此編制教材務請留意並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規定。 由於一課群可能包含多種教材,為釐清智財權歸屬狀態,有關「教材開發規劃表」請以教材為單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