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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程教育方法實驗與建構計畫-New Engineering Education Method Experiment &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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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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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每校是否有提案限制?
依據徵件須知,單一學系至多申請1件A類計畫、單一學院至多申請一件C類計畫,申請單位需符合工程領域之學院、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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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是否有領域的限制?
本計畫屬於實驗型先導計畫,以「機械航空」、「土木水利環工」、「化工」、「材料」、「電機」、「資訊」等
工程相關
學系為優先考量補助對象。請提案團隊自行認定勾選所屬之領域,提出申請。
申請學系以名稱含「工程」為原則,若學系名稱不包含「工程」,但確實屬於工程相關學系可依學系代碼是否屬於教育部統計處學門領域代碼06「資訊通訊科技領域」、 07「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之範圍為判斷基準(查詢網址
https://stats.moe.gov.tw/bcode/
)。
。
課程規劃
+
Q1:「必選修」課程是否可視為必修課?
不行。本計劃強調新學習型態的訂定,因此「必修」的定義不能延伸至「必選」,因此必選無法算是必修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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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本計畫所提之主題式課群,是否一定要加入實驗課程才符合計畫強調的「實驗」精神?
不一定要。本計畫所提之新工程教育方法實驗與建構計畫的「實驗」係指新型態的實驗教學方式,而非侷限在實驗課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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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未來規劃開設之必修課程,可否列入課群裡之必修課程數?
可以。請填寫在計畫書格式內,並符合徵件須知「A類計畫系訂課程重整後且納入主題式課群之範圍,應包含現行50%以上系訂必修學分數,並依據各學系每學期之教學目標、循序開發與執行新課群,計畫第三年結束前至少5個主題式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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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主題式課群是否一定要規劃在同一年級或是同一個年度的課程?
本計畫無特定限制,但須以實際工程問題為主題串連課程。各課群之開設順序及時程應妥善規劃,應以108年度入學之部分新生,於全程計畫結束時,能修習完所有課群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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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教師個人之「專題討論」或「研究計畫」是否可以成為串連課程的主題?
本計畫雖無特定限制,但由於本計畫推動初衷,是鼓勵工程相關學系重新檢視教學目標,在確保領域基礎專業與核心知識完整性的前提下,重整學系之課程結構。 個人專題討論或研究計畫之屬性通常是針對特定議題進行深度探究,是否適合形成為貴系整體推動時之主題,請提案團隊自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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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教材發展費用的編列方式?
撰寫教材與執行教學原為教師本職,由於本計畫為鼓勵教師嘗試虛實整合、跨課程主題式教學,現有教學資源有限,參與教師需額外付出時間精力編制新教材,產出成果配合計畫推廣所需並將公開分享,故為實際參與教學之教師爭取編列「教材發展費」,以計畫書中「教材開發規劃表」之每位教師撰寫時程,每人每月可支領上限為 5,000元。
本計畫重要任務之一為產出主題式教學所需新型態教材,並於計畫完成後將教材上傳至指定平台、提供他校使用,以達成推廣與擴散的目標,因此編制教材務請留意並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