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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 

報名期間:112年6月2日(五)上午10時至112年11月17日(五)中午12時止。  
  
本活動分為大專院校組及社會組,每隊參選人數不拘,參選者以網路報名和投件,請至「
《數位走讀》全臺VR360影片徵選活動」活動網站。 線上填寫「報名表」及「企劃書」,並於報名表中貼上「影片作品連結網址」,同時上傳「作品著作權授權使用同意書」。若投件作品涉及個人肖像權,請填具「肖像授權同意書」亦請上傳。大專院校在學生請上傳「在學證明文件」。
 
二、評選方式 
邀請學者專家及專業人士擔任評選委員進行評選,112年12月底於活動網站公告獲獎名單。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三、投件規則 

1.投件作品同意主辦及承辦單位以「創用CC 公眾授權條款『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臺灣4.0 版」授權方式分享,創用CC 說明請見「
台灣創用CC計畫 」 。

2.投件作品須保證為參選者本人原創,且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

3.投件作品不得抄襲、剽竊、色情、暴力及違反善良風俗之情事,其中若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肖像及聲音等,參選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之權利人之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參選者自行負責及賠償。

4.
參選者同意於獲獎時無償授權投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及承辦單位,主辦及承辦單位得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散布、發行及再授權他人等非營利使用。

5.投件作品如有以下情形,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郵政禮券或獎品)。
(一)作品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者。
(二)個人資料填報及其他經認定為不實者。

6.投件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投件作品不予退還。評選過程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及承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投件作品,對損毀之投件作品不負賠償之責。

7.投件作品上傳活動網頁後,即不開放參選作品重新編輯、修改、刪除,以符合徵選公平原則。

8.
不符合投件作品提交規範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

9.
主辦及承辦單位得因件數及評選結果,彈性調整得獎獎項及名額。

10.
活動內容如有修訂及變更,將公告於活動網站,請參閱活動網站最新公告。

11.
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及承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2.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本計畫執行「《數位走讀》  全臺VR360影片徵選活動」,此活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之規定辦理,請參選者於填寫報名表暨作品著作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時詳閱。
 
(一)個資蒐集目的:國立政治大學執行「數位文化資源服務與教學推廣計畫」取得    參選者的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數位走讀》全臺VR360 影片徵選活動」之相關執行作業,其蒐集、處理及使用參選者的個人資料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二)個資蒐集類別:本活動蒐集與使用的聯絡資料如報名表所列。

(三)個資利用方式:網路公告、媒體公布或靜態公布獲獎名單、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事項等(對外公告之內容包括獲獎者縣市、個人姓名及得獎成果等資訊)。
(四)個資利用時間、地區及對象:主辦及承辦單位利用期間為112年6月至112年12月,但基於辦理本活動所需允以不限期使用。此項同意不排除相關法令之規範,利用之地區為中華民國領域境內,或經參選者授權之地區;利用對象包含教育部及國立政治大學。

(五)本活動蒐集參選者個人資料,參加者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國立政治大學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本活動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得不依參選者請求為之。

(六)參選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惟參選者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將無法受理本活動報名。

四、注意事項 

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千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2.得獎人擁有著作人格權,惟不對主辦及承辦單位主張人格權,獲獎作品之所有權屬於得獎人。得獎人同意授權其得獎作品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主辦及承辦單位得以取得其攝影與展覽等使用權利,得無償運用於非商業性行為,如:各項展覽、網站、文宣品、宣傳、等相關用途,並收錄於主辦及承辦單位指定網站中。

五、獎勵方式
 
一、評選團獎:大專院校組4名、社會組6名,每名新臺幣6,000元郵政禮券。
二、傑出獎:大專院校組8名、社會組12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郵政禮券。
三、吸睛獎:
大專院校組12名、社會組18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郵政禮券。
四、入選獎:吱可思吉祥物悠遊卡(或等值獎品)。 

備註
(一)主辦及承辦單位得依投件作品件數及評選結果,彈性調整獲獎名額。
(二)參選團隊若獲獎將以報名表上第一序位者為代表人領取獎金或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