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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簡介

透過徵選全國表演藝術類競賽之優勝團隊辦理各場演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

讓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培育藝術欣賞之基本素養,豐富美感體驗。

帶領學生至國家級展演中心演出,集合全國北、中、南特優團隊共襄盛舉一同演出,達到互相交流之目的,促進全國藝文教育相互觀摩、友好之機會。

辦理音樂團隊經營及管理講座,提升第一線教師專業能力。


辦理單位

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辦理方式

(一)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獲遴選之學校團隊將於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音樂廳辦理聯合音樂會。

(二)音樂團隊經營及管理講座: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校內音樂社團外聘教師辦理團隊排練、管理及教學相關講座。


遴選對象

(一)該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高中職以下獲得特優之學校團隊。

(二)每校可同時推派不同類別,完全中學、完全中小學及國民中小學等學制可同時推派不同學程參與。


評審方式

(一)第一階段就繳交資料進行資格審核。

(二)第二階段由遴選委員會辦理審查,依申請學校之類組進行複選。

(三)第三階段由遴選委員至入選之學校進行訪視及決選。

(四)以各校同一團隊(學程、類別) 不得於隔年入選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