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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度下半年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教保員培育評鑑結果公布

    114年度下半年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教保員培育評鑑結果公布

    發稿日期:115.6.30

    專科以上學校教保評鑑於今(30)日公布114年度下半年分年評鑑之整體評鑑結果,此次計有5校5個系科接受評鑑,整體評鑑結果皆為「通過」,未有「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之受評學校。

    ●檢核指標分項認定、五大評鑑項目分項認可後再議決整體評鑑結果

    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教保員培育評鑑由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於113年起展開第二週期評鑑作業,用以檢視各專科以上學校教保員培育系科之辦學,協助其發掘問題,並落實優質適量的教保員培育政策目標,以促進整體幼兒教育之進步。


    第二週期教分年評鑑以實地訪評方式實施,並分為「檢核指標」及「評鑑項目」兩種。檢核指標分為5點,係檢視受評學校在相關法規之符合情形;評鑑項目則分為五項:(一)行政運作及自我改善、(二)學生學習支持、(三)教師質量及課程教學、(四)學生學習成效,以及(五)實習及夥伴教保服務機構關係。整體評鑑結果採分項認可方式,以「通過」、「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三種結果評定。


    評鑑結果的認定標準,第一階段由實地訪評小組委員根據受評學校在各評鑑項目之整體實際表現,綜合受評學校概況說明書與實地訪評情形,撰寫「評鑑報告」,並提出檢核指標之符合情形及五大評鑑項目之認可結果建議。第二階段再經由認定及認可審議委員會參酌概況說明書、評鑑報告、申復意見,以及評鑑委員申復意見回覆說明等資料進行審查,並邀請實地訪評小組召集人列席說明,議決最終分項認可結果及整體評鑑結果。整體評鑑結果認可標準如下表:


    整體評鑑結果認定標準
    通過1.檢核指標全數「符合」。
    2.評鑑項目通過達4項以上,且無任何1項未通過。
    有條件通過1.非屬評鑑結果通過。
    2.檢核指標全數「符合」。
    3.評鑑項目通過達3項以上,且僅有1項以下未通過。
    未通過1.非屬評鑑結果通過或有條件通過。
    2.若有1項檢核指標「未符合」,則評鑑結果為「未通過」。

    ●對評鑑結果有異議可提出「申訴」

    受評學校如對評鑑結果有異議,可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大專校院評鑑及品質保證事務申訴評議規則》之規定,於收到評鑑結果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評鑑中心提出「申訴」。


    ●有關各受評學校之評鑑報告、五大評鑑項目認可結果與整體評鑑結果,均已上網公告,整體結果請至「評鑑結果」→「教保評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