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項目:A類:博士論文改寫為學術專書。
▍補助對象:
1.論文改寫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獲得國內外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博士學位不超過八年,學位及其年限之認定以計畫核定時為準。
(3)接受本計畫補助期間,不得有其他專職工作。
2.應由1名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專任副教授以上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專任副研究員以上擔任論文改寫指導教授。
▍推動重點
鼓勵優秀年輕博士發揮研究潛能,有效率深度修改具原創性博士論文,成為優良學術專書,提升我國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專書品質及數量。
▍計畫期程
A類:第3梯次計畫: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申請時間
▍應檢附資料(請以正式公告之附件格式為準):
1.計畫申請書(如附件一)
2.畢業證書或論文考試通過證書影本(需於截止日前通過考試,僅排定考試日期恕不受理)
3.博士論文
4.光碟內容:包含計畫申請書、畢業證書或論文考試通過證書影本、博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