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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及社會科學知識跨界應用能力培計畫」 常見問題Q&A

更新日期:2016.7.19

 

壹、補助對象:

Q1:計畫應由「基礎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系所提出申請」,基礎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的定義及範疇為何?
A1:資源有限情況下,本計畫是教育部爭取科技預算,特別針對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推動之計畫,本計畫較希望補助基礎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發題申請的計畫,如以外文系和應用外語系打個比方,在其他條件都一樣的情形下,本計畫較希望補助前者--外文系所提計畫。
 

Q2:跨領域需要跨界到什麼程度?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一定要跨到科技或管理學院才算跨域嗎?人文社會學院內的跨領域是否符合?
A2:計畫申請不強制跨院,但一定要由基礎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系所提出申請,並且一定要搭配至少其他 2 個不同領域。並鼓勵大膽嘗試,跨領域的目的是促進思考及共創,由於同一領域性質可能較接近,相互刺激的效果可能較低。本計畫希望各校能以人文及社會科學的知識內涵與特質出發,依照期望發展的方向進行跨領域合作,以產出具有價值的成果。
 

Q3:學校通識中心或是人社中心等單位,目前朝向跨領域、專案實作學習模式發展,是否能申請計畫?
A3:依本計畫徵件須知規定,計畫提出需由基礎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系所提出申請,且搭配至少其他 2 個不同領域共同執行,此一形式條件必須符合。本計畫核心精神是協助基礎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教師及學生發展特色,期望能由基礎人文及社會科學出發,發揮人文價值,進而獲得認同,並期許各校應因自身人文社會科學基礎,提出大膽創新的跨領域教學、創新與創業新模式。
 

Q4:有關跨域合作,除跨系院,是否能跨校合作呢? 
A4:本計畫鼓勵跨校合作,透過地區性的跨校整合,或許更能發掘在地的真實問題,共同思考解決方法。
 

Q5:是否開放研究所課程?
A5:在掌握計畫核心精神的前提下,本計畫鼓勵探索各種創新與可能性,如由培訓研究生以連動大學生,或由研究生作為改變教師的力量,都是可能嘗試方法。
 

Q6:是否可聘任中國大陸人士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A6:如確實因計畫執行所需,相關聘任程序依各校規定辦理。
 

貳、推動重點規劃:

Q7:本次申請是以2 年為期程規劃計畫及撰寫計畫書,或是先以計畫第2 年(106 2 1 -107 1 31 日)進行規劃?
A7:有關計畫書之撰寫,填寫「參、『跨域共創課程』之規劃、執行方法及步驟」部分,僅需說明第2 年(計畫期時12 個月)三層級至少6 門跨域共創課程的規劃。填寫「貳、『跨域共創』主題說明」部分,所設定主題以未來2 年預計發展的跨域共創主題及目標,以及期望傳遞的社會價值或解決的問題為宜,以定義較長遠的方向與願景,並希望透過持續的努力能在體制上造成影響與改變。
 

Q8:第2 年計畫應至少開設6 門跨域共創課程或工作營,必須對每一層級至少提出1 門課程或工作營的規劃嗎?而且必須年年如此嗎? 
A8:本計畫係逐年申請、逐年審查。每1 年計畫皆至少開設 6 門跨域共創課程或工作營,且6 門課必須涵括三層級課程或工作營,亦即每層級均應至少開設1 門課或工作營,申請學校可依現況或需求規劃,例如第2 年可開設3 門層級一課程、2 門層級二課程及1 門層級三課程。
 

Q9:各年度的課程及工作營可以重複嗎?或是必須完全不同?
A9:原則上,各年計畫的課程及工作營內容是可以重複的。附件六之計畫書摘要表只需列出第 2 年計畫課程規劃即可。如計畫實際執行後,發現課程或工作營名稱或內容需調整,仍可予以調整。
 

Q10:場域需以實體呈現嗎?是否需要名稱?
A10:「場域」為實踐跨域共創課程的重要因子,故計畫執行必需搭配實體場域建置。場域的名稱非必要,如需訂定名稱,以能簡單明確呈現計畫精神為原則。
 

参、經費:

Q11:配合款的計算方式為何?
A11:每年計畫不論期程為 18 個月或12 個月,經費上限均為 700萬元。
教育部補助經費乘以20%,即為學校配合款金額。例如:第2年計畫申請經費700 萬元,則配合款為 140 萬元(700x20%),計畫總經費為 840 萬元。如審查通過獲核定補助650 萬元,則學校應提撥配合款 130 萬元(650x20%),計畫總經費為780 萬元。
 

Q12:是否只能編列支給3 位共同主持人費,如需要超過3 名核心教師參與,其他教師是否能支領酬勞?
A12:計畫書可依需求安排共同主持人,並不限定只有 3 位。舉例而言,如8 位教師擔任共同主持人,教育部經費僅補助其中 3名共同主持人費,其他 5 名共同主持人之酬勞,請由學校配合款支應(且須編寫在計畫書中學校配合款項目)。另外,共同主持人可以是約聘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博士後研究、專業技術人員或業師等,邀請合宜之外校教師擔任共同主持人亦可,並建議參與之共同主持人均能夠實際開設跨域(甚至跨校)共創課程,除促成密切交流合作之虛擬學院,也能貢獻具體教學成果。
 

Q13:本計畫結束後,是否可能延續下去?
A13:本計畫為人社領域重要的全校型計畫,由校長、副校長擔任計畫主持人,帶動學校整體的發展,並透過計畫的執行,達到真正的質變,如:校內制度、教學方法等,以期許計畫能永續經營。
本計畫為具先導性、實驗性及創新性之科技計畫,一般以四年為期,計畫結束後,視執行狀況,由教育部評估是否常態性推廣。

 

四、聯絡人:

HFCC 人文及社會科學知識跨界應用能力培育計畫辦公室,王芸卿小姐
電話 06-2757575#50238
信箱 x.office886@gmail.com
網站 http://www.hfc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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